在電影《粗獷派建築師 The Brutalist》(2024)獲得金球獎戲劇類最佳影片後,這個萬年議題再次成為電影人熱議的焦點。因為導演布雷迪寇貝特(Brady Corbet)在台上公開宣示:
「我只想留下一句話讓大家思考:當兩方意見僵持不下時,最終剪接權應該屬於導演。這句話聽起來有點爭議,但其實根本毋需爭議。」
《粗獷派建築師》是一部長達3小時35分鐘,關於匈牙利裔美國建築師的故事。寇貝特指出當他進行融資時,人們告訴他這部片根本不可能被發行。但如今該片不僅在金球獎、奧斯卡獎大放異彩,還取得了亮眼的票房表現,在全球創下五千萬票房美金佳績,是成本的五倍以上。寇貝特認為正是因為他據理力爭到了最後,才讓這部電影能以他想要的樣子面世。
但寇貝特的案例並非常態。正常來說,在好萊塢片廠的體制之下,導演在拍攝過程的前期與拍攝過程中享有一定的權力,但進入到剪接室可就未必了,他們通常得將剪接權拱手將給製片方,即便導演自己剪了一個版本,最終上映的是不是同一部片,非常難說。
這麼做的原因很簡單,一切就是為了維護商業利益。
許多導演以「作者」自居,將作品當作孩子一樣呵護,什麼都捨不得刪,認定一切都是心血結晶。但對於好萊塢的製片公司而言,他們想的就是「票房」兩字,只要修改內容或把電影修短能換來更多觀眾入場,什麼都能犧牲,至於導演的藝術家抱負,對他們而言沒什麼意義。
不過在好萊塢,有沒有導演能長期享有所謂的「最終剪接權」,當然還是有的,只是能享有如此特權的人不多,多半是因為這些人的個人品牌已經不亞於電影明星(這種導演如果抱怨自己沒有剪接權,甚至還會釀成公關危機),而他們的創作經歷已經證明他們的作品有利可圖。在合約上,製作方會為了留住人才,而同意予以適度的自由。
在當前好萊塢,能擁有這項權力的人不多,代表人物是詹姆斯卡麥隆(James Cameron)、昆汀塔倫提諾(Quentin Tarantino)、史蒂芬史匹柏(Steven Spielberg)、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大衛芬奇(David Fincher)、雷利史考特(Ridley Scott)、麥可貝(Michael Bay)、提姆波頓(Tim Burton)、克里斯多福諾蘭(Christopher Nolan)、亞歷山大潘恩(Alexander Payne)、泰倫斯馬利克(Terrence Malick)等人,所以如果你發現這些人的片子動輒兩個多小時、甚至近三個小時,不用意外,這是因為沒人能碰他們的片。
究竟導演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失去「最終剪接權」?就電影史學者提諾巴利歐(Tino Balio)指出,過去大多數導演直到1920年代都保有剪接權,但到了1930年代,片廠制度逐漸壯大且成熟,剪接權就全歸製片人所有了。少數能同時保有剪接權的導演是查理卓別林(Charlie Chaplin),不過他除了是明星本人,也是製片公司的老闆,等於「球員兼裁判」,當然有無上權力。
我們可以理解老將能握有剪接權,那新人有沒有可能一出道就獲得這項特權?
通常不可能,除非你是奧森威爾斯(Orson Welles)。不過在執導《大國民 Citizen Kane》(1941)之前,他已在劇場界與廣播界等領域備受尊崇。但《大國民》卻因為題材爭議遭到刻意封殺,票房奇慘無比。雖然沒有斷送奧森威爾斯的導演生涯,但無疑斷送了他此生的最終剪接權。
1964年,美國導演協會與各大製片公司協商,成功為所有好萊塢導演爭取到剪接權,導演只要在殺青後十週後交出所謂的「導演剪輯版」,片方就必須進行「參考」。儘管這不是「最終剪接權」,但這個變革依然成為好萊塢發展史的分水嶺,這表徵了好萊塢導演從拍完片就失去權力的「技術人才」躍升成了「創作者」。
新好萊塢時代就是在這個背景誕生,許多才華洋溢的「作者導演」得以重塑了好萊塢的規則,如馬丁史柯西斯、史蒂芬史匹柏、柯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等導演接連獲得成功,這也讓片廠開始同意賦予這些創作型的導演更多自由。然而即便如此,上述導演當時依然沒有獲得完全的剪接權,當時獲得這種絕對剪接權的只有史丹利庫柏力克(Stanley Kubrick)。
不過這無疑是導演獲得更高地位的開始,但這種權力也可能如同一只魔戒,若未適時抑制住身為導演的權力慾,隨時也可能遭到吞噬。對於麥可西米諾(Michael Cimino)來說就是如此。
當時因為《越戰獵鹿人 The Deer Hunter》(1978)的成功,聯美公司同意給予麥可西米諾的史詩大作《天堂之門 Heaven’s Gate》(1980)無條件的支持,但最終他以藝術家的高標準進行精雕細琢,反覆重拍一些根本堪用的鏡頭,使得作品嚴重超支至四千萬美金才完成作品,最後片方只回收三百萬成本,堪稱血本無歸。聯美公司應聲破產,被米高梅公司收購。
這項失敗案例,可說澈底終結了新好萊塢時期,管你是不是藝術家。大多數好萊塢導演們從此不再享有無限的權力,掌握最終剪接權的導演更為稀有。但權力往製片方傾倒,卻也將帶來新的悲劇。
問吉勒摩戴托羅(Guillermo del Toro)最清楚。當時以《魔鬼銀爪 Cronos》(1993)獲得成功後,他被延攬到好萊塢執導《秘密客 Mimic》(1997),卻遭到製片方百般壓榨與侮辱,罪魁禍首就是在 #MeToo 時代後,事業版圖完全瓦解的溫斯坦兄弟(Weinstein brothers)。
吉勒摩戴托羅餘悸猶存地說:
「1990年代後期發生了兩件可怕的事情,第一件事情是我爸爸被綁架了,第二件事情是跟姓溫斯坦(Weinstein)的一起工作。我知道哪個更糟,綁架還好,因為至少我知道歹徒要的是什麼。」
以脾氣暴躁聞名的哈維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 曾衝進片場說要好好教吉勒摩戴托羅怎麼拍片,儘管順利撐過無數衝突,讓作品殺青,作為好萊塢菜鳥,他還是守不住剪接權。直到電影問世14年後,已經功成名就的他才得以推出導演版,順利還原自己當時的創作本意。
不過有些導演未必沉得住起,抗爭到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遭到好萊塢放逐。
《美國X檔案 American History X》(1998)如今普遍被視為對抗美國種族歧視問題的經典之作,不過當時導演東尼凱(Tony Kaye)卻也在戲外對抗電影公司,最後更是死也不認這是自己的作品。
大多數導演都是反對電影被修短,但這次案例卻是截然相反。東尼凱準時且在預算內完成,交出了95分鐘的版本,結果男主角愛德華諾頓(Edward Norton)與新線影業嫌片長太短,竟把東尼凱關在剪輯室外,將作品增加到將近兩小時。為了向製作方表達憤怒,東尼凱竟自掏腰包花了十萬美元在好萊塢各大媒體刊登廣告抗爭,有天還帶著一位神父、一位拉比和一位藏族僧侶與製片人會面,讓所有人都看傻了眼。
當多倫多影展決定選映愛德華諾頓監修的版本時,東尼凱甚至對影展方下通牒,要求影片撤出影展,同時也一直強烈要求片方取消他的導演署名權(最終未獲工會同意)。
只是電影反而大獲成功,愛德華諾頓更提名了奧斯卡講,東尼凱卻因為過激的抗爭手段,事業陷入停滯,好萊塢再也沒人敢用他。直到2007年,他才觀賞了這個公映版的《美國X檔案》,此時的他終於放下執念,充滿歉疚地說:
「我的自尊心阻礙了我,一切都是我的錯。」
不過好萊塢巨擘也不總是鐵板一塊,如果你能夠交出《駭客任務 The Matrix》(1999)這樣等級的作品,也同樣可能獲得「放縱」的自由,但問題是導演交給你的作品不總是往往在市場奏效,當他們拍出來的是《駭速快手 Speed Racer》(2008)這樣虧慘的續作,你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最終剪接權儘管會明定在合約上,但也並非是絕對的,如果作品超支、拍攝超出預定時程或者有任何違約情況,製片方也有權隨時沒收這項特權,甚至在進入觀眾試片階段不如預期,也能撤銷導演剪接權。不過高層有時意識到電影不改剪可能會垮,卻也可能擔心被說是干預創作、遭到輿論反噬,所以乾脆撒手不管。
一位匿名的好萊塢高管就曾告訴《GameFAQs》:
「當你和像是巴茲・魯曼(Baz Luhrmann)或彼得・傑克森(Peter Jackson)這樣的人合作時,你真正買下的是他們在全球的藝術聲譽,即便你找得到他們在合約交付條款上有什麼違約事實,你也會很猶豫是否要去動用。先撇開合約怎麼寫,你不會想去槓上巴茲・魯曼的,因為你不會想招惹一場公關災難。」
所以有時候,導演獲得最終剪接權,也未必代表一勞永逸,因為片方有可能跟你合作了一次之後就將你封殺,或者給予你很糟糕的行銷資源。曾執導《英倫情人 The English Patient》(1996)等名作的安東尼明格拉(Anthony Minghella)對此就深有感慨,他曾說道:
「所謂的最終剪接權,就像你登上飛機時被告知你有一套救生衣一樣──那只是放心安的而已。事實是,發行商才是真正掌握電影最終命運的人,因為電影如何呈現給觀眾,最終仍操之在發行商與戲院手中。」
不過對於大多數堅持保護作品的導演而言,最終剪接權依然是基本原則,例如名導麥可李(Mike Leigh)就始終秉持沒有導演剪接權就不拍的原則,儘管他清楚知道放棄剪接權其實可以讓他拿到更多資金。不過他依然堅定地說:
「沒有剪接的自由,電影就不值得拍。」
也有一些導演因為沒有保住自己的最終剪接權而終身創傷,代表性的例子是大衛林區(David Lynch),他的科幻大作《沙丘魔堡 Dune》(1984)被環球影業剪去一個小時。他事後承認自己早就想到要在合約寫進最終剪接權,但最後沒想太多就讓步,成了他終身的悔恨。從此之後,他幾乎再也沒公開談過這部電影,甚至不將之視為自己的作品。
或許正是因為看到太多這種不幸案例,當奉俊昊拍攝首部好萊塢電影《末日列車 Snowpiercer》(2013)時,他就決心與以「剪刀手」著稱的哈維溫斯坦戰鬥到底。
起初哈維溫斯坦見到奉俊昊,先恭維他是個天才,然後立刻要求他剪去25分鐘片段,並增加更多克里斯伊凡(Chris Evans)的片段。奉俊昊堅持不從,兩邊等同撕破臉,事情也鬧上媒體。最終的審判交給了觀眾,試映顯示導演版比溫斯坦版更高分,溫斯坦只能履約發行,不過為了報復奉俊昊,他只讓電影在美國限定地區發行。
隨著數年後溫斯坦失勢,奉俊昊可以大方回憶此事,他俏皮地說道:
「對溫斯坦來說,這是對不聽話的導演的懲罰。但對我來說,我們都非常高興。耶!保住了導演版!」
儘管奉俊昊的確把事情鬧大了,但由於他的對手是惡霸聞名的哈維溫斯坦,因此他沒有像是東尼凱一樣遭到集體封殺,之後還靠《寄生上流 Parasite》(2019)征服好萊塢,在奧斯卡抱走最佳影片。
眼見奉俊昊崛起,曾經排拒與擁有最終剪接權導演合作的華納影業決定讓他全權操盤科幻大片《米奇17號 Mickey 17》(2025),作品成本高達1.18億美元,也是奉俊昊導演生涯首部破億製作。作品以2054年為背景,羅伯派汀森(Robert Pattinson)飾演的無才之人米奇為了躲債而報名太空探索計劃,他選中的屎缺叫「消耗工」,專門從事會導致他死亡的危險工作,不過只要透過「人類複印機」,他的身體與意識都能立刻還原。
極具黑色幽默感的背景設計,以及對當代政治的諷刺性,符合奉俊昊的一貫趣味。不過據稱他仍為了最終剪接權與華納有過一場奮戰,所幸經過試映,導演版戰勝了華納版,使得片方不得不履行合約(另一個說法是華納版只在觀眾評分中險勝十分,但仍決定讓步)。在接受《帝國雜誌》專訪時,奉俊昊強調他確實保有最終剪接權,也強調華納影業從未剝奪他的權利。
儘管《米奇17號》上映後票房不如預期,但影評與觀眾口碑都不差,多半都認為這是一個極具野心與創意的作品,華納也並未將責任歸咎導演,反而表明與人才建立關係才是重點,一時的票房成績都是其次。
導演兼影評人B. J. 珂蘭傑洛(B. J. Colangelo)說得好,她說如果奉俊昊沒有最終剪接權的話,電影有可能會面目全非。她語帶玄機地說:
「我無法想像有哪一個片廠看到去年的選舉結果後,還會同意讓電影依照原樣來發行。」
這句話,看過片的人也許就懂。
各位影迷,你覺得讓導演保有最終剪接權是個好主意嗎?
本文與 MyVideo 影音隨看 合作刊出
(Photograph by Kelia Anne MacCluks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