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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一次公投失敗又如何?愛爾蘭花了16年、6次公投才廢除墮胎禁令

很難想像,愛爾蘭在2018年以前是不允許女性墮胎的。這個西歐國家從1983年起共有過6次針對該議題的公投,經過左派政黨和社運人士不屈不撓地推動之下,才終於在2018年改革成功。

愛爾蘭過去是極端保守的國家,在2009年之前, 號稱全國92%的國民都是天主教徒。在1986年,一個廢除離婚禁令的公投,竟有超過6成人反對。直到1995年,廢除離婚禁令方才總算以不到一萬票的差距險勝。

至於爭取墮胎權的革命史,其實現在來看這些公投的命題,一樣是似是而非。

1983年,被天主教教會保持的保守派政府提出的題目是為了確保《憲法第八修正案》的施行,簡而言之,就是「保障孕婦和胎兒的生命權是相等的」。表面聽起來很人道主義,但真正的內涵是在阻止愛爾蘭女性因為任何原因墮胎,哪怕是因為性侵、亂倫受孕都不允許。依據這個法令,愛爾蘭婦女一旦墮胎,最高會被判入監14年,執行的醫療機構也要被處以鉅額罰款。公投最後以66.90%支持率壓倒性通過,保守派大勝。

1992年一年共有三案。第一案的題目是「為排除自殺風險,是否允許合法墮胎?」這題的背景是當年一名14歲少女遭到強暴,激起了她到底能不能拿掉小孩的激辯。在當時,在愛爾蘭唯一合法墮胎的條件是:「母親在生產過程中有生命危險」。因此左派刻意設了一個很大解讀空間的題目,指出如果母親因墮胎而有任何自殺的可能性,也該允許他們墮胎。然而,最終107萬人否決此案(當時人口約350萬人),達65.35%的人不同意。

另兩案則是支持墮胎陣營的勝利,62.39%選民同意愛爾蘭婦女有到其他國家接受墮胎的權利,保障了所有人民的基本遷徙自由;59.88%選民國內機構可以提供有需要的婦女國外醫療機構的墮胎服務資訊。從此,愛爾蘭婦女才能名正言順地出國墮胎。多數人選擇去英國。在2016的一項統計指出,每年共有4000名女子前往英國墮胎。

在2002年,這是首次直接正面挑戰墮胎禁令的公投。題目是「是否廢除憲法第八條修正案?」該修正案保障胚胎與胎兒的生命權,置其與孕婦處於同等地位。結果反對廢除派以50.42%險勝支持廢除派的49.58%。

2018年5月,相隔16年之後,愛爾蘭二度進行公投,終於以66.40%支持率,達142萬人投下贊成票的情況下正式廢除墮胎禁令,成為西歐最後一個可以合法墮胎的國家。

民心之所以有這麼大的改變,顯然跟2009年時政府揭露愛爾蘭天主教教會長年性侵兒童的真相有關。在當時,依據政府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80年代起共有35,000名愛爾蘭兒童遭到教會人士虐待,結果罪行竟被主教包庇。見此,許多虔誠的天主教徒一個個變成無神論者。另一個關鍵原因是印度孕婦莎薇塔哈拉帕那瓦(Savita Halappanavar)之死,當時她人在愛爾蘭,醫生發現她即將流產,卻以「胎兒仍有心跳」為由,拒絕執行墮胎,結果導致她病變身亡。此事也導致愛爾蘭民情激憤。

隨著天主教醜聞爆發,在此之前的2015年,超過六成民眾投票支持同志婚姻。就連現任總理李歐瓦拉德卡(Leo Varadkar)都是出櫃同性戀,他甚至今年在都柏林與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會面,當著他的面發表「宗教雖然會佔一個重要的地位,但不再是(愛爾蘭)社會的核心」如此這般的言論。這在過去的愛爾蘭絕對是天方夜譚。

看完愛爾蘭的例子,又覺得一次公投的失敗又如何呢?不要放棄,持續地溝通,充分準備。再40年,不,再30年,或者,再給台灣20年?為什麼愛爾蘭在2002年,支持廢除墮胎派僅僅只輸8萬多票,卻不在5年、10年內繼續追擊?或許是愛爾蘭人沉得住氣,選擇等個16年,相當於一個世代的時間。這一次他們共贏了反墮胎陣營70萬張票,光榮大勝。改革,真的不必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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