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接受《洛杉磯時報》採訪談陸片配額制度、談《漂亮朋友》(2024)帶來的討論。
文章主要的訪談對象還是《漂亮朋友》的製片人王子劍,其實子劍兄的看法一如既往,既然《漂亮朋友》是一部法國出品的電影、完全不在中國官方體制下製作,甚至沒有龍標,台灣政府就不該以主創人員的國籍來認定它是中國電影。其實今年還有另一個案例,台灣導演吳璠執導的紀錄片《曦曦》(2024)也因為是在歐洲進行拍攝、找了非台灣籍工作人員,所以被文化部認定為非台灣電影,連導演也覺得莫名其妙。
以奧斯卡最佳國際影片獎(前稱為最佳外語片)為例,過去也曾很嚴格地要計算主創人員國籍比例,結果就發生了李安執導的《色,戒》(2007)入圍各大外語片獎,卻在奧斯卡被取消資格的爭議,只因影藝學院認為台灣主創人員不足(儘管計算方式有爭議),當年李安也曾發聲抗議,但最後仍不了了之。
現在奧斯卡獎可能已經意識到這樣的計算太繁瑣、存在爭議,而且太國族主義,所以已將制度放寬,這才讓陳哲藝執導的中國電影《燃冬》(2023)得以代表新加坡參賽,而今年也有德國參與出品製作的《一念菩提 The Seed of the Sacred Fig》(2024)的案例,流亡德國的伊朗導演穆罕默德拉素羅夫(Mohammad Rasoulof)過去絕不可能被伊朗推派參加奧斯卡,結果今年則得以代表德國角逐大獎。
換言之,如果未來若有中國流亡導演取得台灣身分,我們也可望讓他們的電影代表台灣角逐,同時也可以選擇台灣導演拍攝的外國電影代表台灣出賽。現在國際上對電影的出品國的認定標準已經越來越寬,我國文化部也該與時俱進了。
不過寫再多有什麼用呢?誠如我在文中受訪所言,基本上大多數人聽到「抽籤制度」都覺得很扯,但也沒什麼人真正在乎,更不用說呼籲政府改變了。但是文中描寫我是一個「長期呼籲政府廢除陸片配額制度」的影評人,我卻覺得要澄清一下,其實我並不主張廢除配額制度,而是希望放寬陸片引進的管道,希望讓中國影展電影或體制外的中國電影能夠免抽配額來台灣發行。
希望這次國際媒體的報導,能夠讓政府考慮重新調整制度,也希望未來像是《漂亮朋友》這樣的電影能夠有機會在台灣正式地在院線上映,無後顧之憂。
